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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环境质量连续十三年改善提高

而就在去年11月,受惠民县城区污水直排等问题影响,秦口河水质持续超标,年底消除劣Ⅴ类水体形势十分严峻。

山东省环保厅约谈了惠民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仅仅4天后,惠民县就打响了秦口河流域治污“翻身仗”,狠抓重点整治任务和关键环节,加快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全面封堵污水直排口,年底前实现了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秦口河是一个缩影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告诉记者:“截至2015年12月底,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评价,100个省控断面中,仅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尚未全面达标(COD达标、氨氮超标0.95倍),圆满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底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任务。”

从2003年起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10年省控重点河流恢复鱼类生长,再到2015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十余年间,山东省在GDP从2003年的1.2万亿元上升到2015年的6.3万亿元的背景下,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改善。

凝心聚力,构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

“2015年,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在去年初的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长郭树清作工作报告时提出了这一目标。

这是山东省继2010年省控重点河流实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后,时隔5年在流域治污方面的又一重大决策。

截至2015年1月,省控重点河流中,除断流或正在开展河道整治的河流外,有21个断面水质劣于Ⅴ类,占20.4%;全省17市中有7个市存在劣Ⅴ类水质断面。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硬仗。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的山东,人口分布和企业布局密度大,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强度大。

基于此,山东省进一步巩固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治污工作大格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分管省长多次调度工作进展、听取专题汇报。省人大、省政协多次组织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年度重点督查事项,每季度进行专项督办。

山东省环保厅每月召开厅务会分析水环境形势,研究针对性措施,定期向省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山东省环保厅还建立月通报、旬报告制度,每月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各市党委及政府主要领导,省直各部门负责人以简报形式通报进展情况。

这份通报,既点出尚未消除劣Ⅴ类水体的断面及责任市,还用图表形式展示17市省控重点河流断面达标率。看似一纸简单的通报,“榜上有名”的责任市却感到压力巨大。

为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落实治污责任、限期解决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山东省不断加大约谈、限批和督办力度。

2015年,山东省共对15个责任县(市、区)涉水建设项目实施了区域限批,对济南、青岛、东营、济宁、滨州5市的16个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实施了约谈,对9个超标断面实施了挂牌督办。

各市积极行动,纷纷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创新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青岛市将省控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市政府与相关区(市)政府签订了责任书,主要领导多次召开现场会。

东营市成立了高规格的水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印发了《2015年全市省控河流污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1年内不得提拔。

济宁、聊城两市以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为契机,成立了高规格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每个市级领导包靠一个县(市、区)。

临沂市成立由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专题听取汇报。

德州市制定了《省控河流出境断面污染责任认定评价细则》,逐一明确各断面的责任主体,对河流污染严重、整改不力的责任地区,由市环保局会同市监察局约谈责任县(市、区)政府负责人。

一河一策,逐河实现治污达标

从2015年1月的21个劣Ⅴ类水质断面,到2015年7月的11个,再到年底仅剩1个,数字缩减的背后,是“一河一策”的持续推进,是“治用保”的不断完善,是环保资金的大力投入,是治污项目的快速建设。

2015年4月和10月,山东省两次召开全省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对消除劣Ⅴ类水体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先后在济南、青岛等市分片、分流域召开专题调度会和推进会。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多次在会上强调,部分断面水质不达标或水质不稳定,归根到底还是“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不完善造成的。因此,各市要把完善“治用保”体系作为治本之策。

为加强对各市的技术指导,山东省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组织济南、东营、滨州、青岛4市的16个县(市、区)制定了水质达标实施方案,围绕“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有针对性地梳理、提炼了126个治污项目,涉及总投资38.7亿元。

同时,山东省组织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组成专家组,对有关市、县(市、区)进行了现场踏勘,对断面水质达标形势和治污项目可行性进行了论证评审,进一步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东营市坚持全面根治、“一河一策”、切实可行3原则对每条河流逐一制定了水污染治理方案,从源头到河尾全过程梳理,对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线、雨污分流管网及泵站、生态湿地、河流节制闸、河流清淤疏浚、生态补水等相关工程进行全方位安排。

按照“干线、支流一起抓,省控、市控一起治”的要求,东营市逐一研究完善省控、市控河流水质达标治理方案,完善后的方案全部由市和县(区)政府以正式文件印发实施。每条河流的实施方案都做到工作目标、整治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保障措施“五个明确”。

截至去年年底,东营市100项省控河流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已完成96个,完成投资10.95亿元,新建成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7处,实施河道清淤192.2公里,整治污水直排口269个,全市9个省控河流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2015年3月,枣庄市房庄河东田陈断面水质COD超标1.93倍、氨氮超标3.45倍,被通报。枣庄市将分散排入河道的生活污水抽至山东大宗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水全部用于洗煤和电厂凉水塔,有效解决了这一断面水质超标问题。

枣庄市按照“治用保”综合治污体系建设要求,本着“一河一策”的原则,对全市省控重点河流逐一制定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实施方案,共梳理出102项问题,逐一销号,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了列入国控、省控7条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要求。

2015年6月,临沂市兰山区祊河角沂断面COD超标1.53倍,被省环保厅通报。临沂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启动从严限批,开展督促整改落实工作,短期内有效消除了水质超标隐患。

严格督导,信息公开全民监督

为便于公众了解消除劣Ⅴ类水体工作进展情况,山东省环保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通过官方网站等传统媒体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实时发布工作动态,引导公众参与。

在山东环境网站上,省环保厅专门开辟了“省控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和“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工作进展情况月通报”两个专栏,督促各市落实治污举措。

对不达标和水质波动断面,山东省要求有关市每天进行一次加密监测,及时研判达标形势,定时报送监测数据。同时,将消除劣Ⅴ类水体纳入“超标即应急”机制,一旦水质超标,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对于部分断面长期超标、久拖不决的问题,山东省环保厅组织对14个断面开展独立调查,沿河徒步排查污染源和入河直排口,帮助有关市、县(市、区)分清污染责任,理顺治污思路,明确治污措施。

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山东省按照《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督促629家省控涉水企业全部完成排污口改造。

记者走访德州、枣庄、临沂等市多家企业看到,这些企业有的直接将排污口设在厂外,有的改建了栅栏式围墙,还有的在大门口等位置设置了大型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环保动态和水质数据。

临沂、德州、潍坊、枣庄等市大力推行河长制,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在河道醒目位置设置了河长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

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山东省加大曝光力度。2015年上半年,滨州、东营等市部分入管网企业预处理废水不达标,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针对这一问题,省环保厅筛选了一批污水处理厂和入管网企业超标案件进行曝光,打击一案、震慑一片。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2015年,山东省在平均降水量比历年同期偏少15%、汛期降水量为2003年以来最少的背景下,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7mg/L和0.91mg/L,分别比2014年同期改善了2.4%和5.8%。

为巩固提升省控重点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治污成果,山东省将2016年作为省控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巩固提升年,发扬“钉钉子”精神,将消除劣Ⅴ类水体目标纳入“超标即应急”工作机制,继续督促有关市深化治污措施,巩固现有治污成果。

针对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断面尚未全面达标的问题,继续跟进督查、督办,督促济南市落实好《水质达标方案》,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建设,尽快实现断面水质达标。

针对菏泽、德州、聊城等市部分断面水质波动的问题,山东省环保厅将组织开展独立调查,继续采取通报、限批、约谈、挂牌督办等综合性措施,打好组合拳,督促有关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告诉记者,去年底,省政府正式同意印发了《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了2020年、2030年和本世纪中叶跨越35年的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生态系统恢复目标,确定了三大类、10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六大类、15项保障措施,推动实施方案落实。

山东省提出,力争到2020年,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省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高,以高耗水、高污染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到2030年,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本文由皙全苏州水处理设备网提供任何人和单位不得转载盗用。